当前位置: 主页 > 校园新闻 > 通知公告 >

关于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0 16:28来源:济水一中 作者:教科室 点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基研〔2013〕248号)第十五条成果评奖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要求
  按文件规定,省教育厅每3年组织一次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本次参评对象为2013—2016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且已获准结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
  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核心素养培育的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较为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厅直各中小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我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受理时间:2017年6月27—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下载有关表格填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3份。
  2.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纸质文本一式3份。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省辖市、直管县教研室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市级教研室章,原件退还。
  3.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项证书和专家鉴定意见(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课题组成员从开始研究截至2017年6月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专著等。每项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成果申报评审表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4.《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主送单位填写,纸质文本1份(即使申报一项也要填写此表)并加盖市级基础教研室公章。
  5.主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然后报送。报送电子邮件一定要在“主题”一栏中注明报送单位、份数。
  6.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成果评审
  由教育厅主办、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会承办,成立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审工作。
  成果评审采用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等方式,以审阅申报材料、和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在听取评审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
  按规定,以2014—2016这三个年度获准结项课题总和为基数,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严格按照比例确定各等次获奖数量。河南省本届评选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其中一等奖105项,二等奖210项,三等奖420项。获奖优秀成果可推荐参加河南省和教育部组织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371—62005215
  联系人:杨伟东、汪豪浩
  邮箱:hnjysktb@sina.cn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12号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413室
  邮编:450016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7日


------分隔线----------------------------
------分隔线----------------------------
返回顶部
济源网站建设